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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療室使用管理細則

一、 開放時間
 下午一點至下午六點(最後預約時段為下午五點半)

二、 使用流程
1. 經由防護員評估或復健計畫需使用水療者。
2. 經由防護員安排使用水療室。
3. 先行清洗患部,並由防護員確定水溫後,始可開始使用水療桶(清洗時請至盥洗室)。
4. 為保持個人與水療室衛生安全,當水療室使用完畢,以毛巾將治療部位擦乾,再行離
開,關閉馬達後方可離開水療室。
5. 從防護中心借用並使用過的毛巾請置於防護中心的待洗籃,請勿隨手亂放。
6. 做完水療請告知防護員後再行離開。

三、 相關規定
1. 為保持水療桶的衛生、清潔,請使用者先行至盥洗室清洗患部。
2. 為保持水療室地面乾燥及人身安全,水療結束時請擦乾患部,避免導致地面溼滑。
3. 進入水療室後,不得喧嘩、禁止飲食。
4. 水療室嚴禁沖澡、盥洗。
5. 為防觸電,勿以溼手開關馬達,並嚴禁在水中開關馬達。
6. 水療桶中嚴格禁止同時二人以上站立於水療桶內。
7. 如需使用水療人數過多,請至防護中心預約由專人安排使用順序。

運動傷害防護中心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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